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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上新”更需保障上心
作者:余猛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11-15

今年7月,人社部向社会发布云网智能运维员、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用户增长运营师等19个新职业,把直播招聘师等28个新工种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为新职业“赋名”“正名”。当前,新职业百花齐放,但也仍存在职业发展稳定性不够、维权机制不够健全、职业前景缺少长远规划、教育培训有所欠缺等问题,需要更有力的支持和规范,真正呵护保障新职业发展行稳致远。

让新职业成长有依靠。许多新职业呈现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方式弹性化等新特征,需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加快构建适应新职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为新就业形态厚植发展土壤。要持续增强对新职业的规范引导、政策帮扶,及时出台新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标准,动态发布新职业人才薪酬信息,增强新职业岗位吸引力,让新职业有干头、发展有看头。要加强新职业从业者规范化培养、职业标准制定、技能等级认定、劳动权益保障等制度建设,促使新职业向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为人们提供发展新机遇和就业新选择。

提升新职业人才队伍质量。当前,一些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培养链条不全、水平参差不齐。要依托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等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加大新职业基本职业培训包和培训教材开发力度,广泛开展新职业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有序开展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评价,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新职业的竞赛项目,促进形成科学、规范、专业的新职业标准。企业要发挥培养使用人才的主体作用,与学校共建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在师资、培训、课程设置等方面助力职业教育革新,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前瞻性、灵敏性。院校要根据不同产业缺口和社会需要,探索规范化规模化的新型人才培养方式,加快扩充急需紧缺人才队伍。新职业从业者要深耕专业领域,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推动自身发展与新职业发展同频共振、共同进步。

激活新职业人才力量。职称评价对激励人才创新创造有着重要作用,要根据未来产业发展需要、新型职业领域发展和职业分类要求,探索将部分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并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结合人才成长规律和对行业的贡献,分行业制定评价标准,针对各领域职业特点,合理制定评审范围、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要求。放权让业内龙头企业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让考评更贴近实践,有效解决“评在此岸,用在彼岸”“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加强技能指导和维权服务,保障公平、高效、和谐的就业环境,切实激发新职业从业者的创新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