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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多举措规范科级干部监督工作 严预审 强考核 优管理
作者:通讯员 绿组轩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11-13

近年来,长春市绿园区做深做实新任科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任前预审、试用期满考核、日常管理三处着力,有效提升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出台《绿园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预审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对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动议时,提前就干部廉政情况、拟任用干部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空缺等事项进行说明,由区委组织部对拟任用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人选资格、单位职数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未收到组织部门干部调整批复,擅自开展后续任职程序的3家单位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

制定《绿园区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充分利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一报告两评议”,深入各单位详细了解试用期干部的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相关情况。对经考核存在群众满意度不高等6种情形的明确不予正式任用。

对新任科级干部,集中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培训及警示教育活动,切实上好履职“第一课”。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思想、谈问题、谈体会,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出台区干部监督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科级干部有关负面信息,为区委选人用人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