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绿色政绩考核,突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区域发展和绿色生态保护的互动双赢,增强了干部用生态赢得未来的信心和决心。”近日,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副县长刘宇说。近年来,伊春市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绿色龙江”的部署要求,聚焦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绿色政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指标设置,以高质量绿色政绩考核引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蓄力赋能。
围绕在全省率先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任务目标,构建以生态环境保护、森林城市创建、绿色生态产业、污染防治、资源能源节约等30余项指标为主体的绿色政绩考核体系,连续4年绿色生态指标分值权重在干部政绩考核总体指标中占比超过20%。通过绿色政绩考核,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夯实生态发展“硬实力”。近年来,伊春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5万平方公里,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个,森林覆盖率达83.8%。
坚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这个关键,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在绿色生态产业指标中突出设置森林生态旅游、践行大食物观、北药特色产业、绿色矿山以及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产业新引擎等13项考核内容。并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了解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的满意度,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推动绿色发展的速度、精度和力度,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颁布实施了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针对单一树种红松的保护条例,先后完成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8部,制定出台《伊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关于开展伊春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并通过将环保督察与政绩考核体系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以监管考核。研究制定《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绩观的若干措施》,把“绿色政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近两年来,根据考核结果对11家生态领域相关市直单位班子进行优化调整,提拔重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干部17人,教育引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