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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7-31 消息来源: 南方日报

长期以来,越秀区的优质教育资源都是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有利条件。24日,越秀区教育局制定了《越秀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中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了越秀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企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年创客新星人才,具体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入学当年认定的名单为准。《办法》所指的“子女入学”,是指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越秀区申请就读区属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越秀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应当遵循科学调配、公平公开的原则。按要求,越秀区教育局应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区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的优质学位,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上报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情况进行分配。

按《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本人可于每年325日前向人才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区教育局将根据区人才办的审核意见,协调有关学校(幼儿园)安排落实,并协助办理入(转)学手续。幼儿园转学仅限在当年秋季开学前办理,一年仅办理一次。

市民如有任何意见,可在831日下午1730前通过书面或传真电话方式反馈至越秀区教育局。